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
甘工信发〔2011〕211号
各市、州工信委、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,充分发挥其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,现将2011年(第十四批)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企业必须符合《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》(甘工信技[2010]537号)规定的条件,并按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。
二、请各市、州工信委根据《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》的要求,认真做好本市州2011年申报第十四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和推荐工作,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。省属以上企业直接报送省工信委。申报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、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一份(同时附电子版)。申请截止日期为
三、对复审合格的申报企业,省工信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,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审定,审定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公布。
联系人:李 斌;电话:0931-4609212
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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